法制網記者 莫小松 法制網見習記者 馬艷
  5月16日,廣西柳州市柳北區法院對一起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劉如剛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其他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至1年6個月不等。 該案涉案犯罪嫌疑人達12名,社會影響惡劣,廣受各界關註。
  黑社會組織負責“釘子戶”動遷工作
  柳州市聚恆房屋拆遷有限公司負責柳州市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柳州市柳北區勝利小區舊危房改造項目的拆遷工作。
  2012年2月底,被告人李潤蕾得知勝利小區的拆遷工作因部分住戶拒絕搬遷而受阻,便將此情況告訴被告人劉如剛。
  劉如剛供訴稱,因為現在房開公司在經營房地產項目時,都會有些所謂的“釘子戶”不願意動遷,房開就會把“釘子戶”的動遷工作交給第三方來做。
  瞭解到拆遷業務利潤可觀,劉如剛就讓被告人李潤蕾幫其聯繫,被告人李潤蕾在明知被告人劉如剛沒有拆遷、動遷資質的情況下,仍然從聚恆公司承接了部分未搬遷戶的動遷工作交給劉如剛實施。並與聚恆公司達成每動遷成功一戶被拆遷戶簽字搬走,就支付2萬元勞務費的口頭約定。
  劉如剛在勝利小區成立“勝利小區動遷辦公室”,並以該辦公室為據點,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劉如剛為首,被告人莫玉陸、戴碧森、範華元為骨幹成員,被告人蘭江、陸慶琪、曹偉、陳文言、曾華振、梁滿忠、羅建福為組織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劉如剛是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對該組織的事務具有決定權,指揮整個組織的所有成員及其活動。劉如剛稱,具體的業務都是他去談,這些兄弟只需要按他的交代去做事就可以了。他按照公司的模式來管理,自己相當於董事長。報酬沒有具體的支付標準,得來的由他說了算,想怎麼給就這麼給,想拿多少出來分就拿多少出來分。
  法院查明,該組織成員之間具有下層服從中層、中層服從上層,有事隨叫隨到的習慣和默契。在發展過程中,該組織成員之間還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規矩,即平時吃飯喝酒,下層人員不能和被告人劉如剛共桌,只能上前給被告人劉如剛敬酒;組織成員經過介紹進入該組織後,便由介紹人負責管帶,這些規矩約束著組織成員的活動,維繫“金字塔”式“公司”制的管理模式。
  採取極端手段逼遷影響惡劣
  關於勝利小區釘子戶的動遷,劉如剛稱,他大約動遷了30戶左右,採取了一些極端的舉動。在他授意下,“總經理” 莫玉陸帶幾個小兄弟在釘子戶住家門口倒屎尿、砸門、破壞樓梯等,給釘子戶的日常生活及出行帶來安全隱患。
  據被告人戴碧森的供述,逼遷的方法包括在樓道潑豬糞、砸玻璃、半夜放鞭炮、破壞樓道鐵門的鎖頭、鎖芯、砸樓梯等,迫使住戶搬走。
  公安機關對這種行為進行了處理。劉如剛親自到拘留所去看望被行政拘留的兄弟,每個人給500元人民幣,出來後還帶他們去吃飯、唱歌。
  除了李潤蕾介紹的勝利小區項目,劉如剛還自己聯繫上了濱江世紀城拆遷項目,獲利210萬。他用110萬元買了一輛奔馳ML350越野車,用80萬元入股位於躍進路的“啟航名車行”,剩下15萬元還在其交通銀行卡上。
  警方在劉如剛的辦公室繳獲煙花爆竹6盒、鋼管26根、螺紋鋼1根、矬子1把、鋸子3把、鐵鎚1把、木錘1把、木柄鋸1把、自動噴漆罐3瓶、車道自動噴漆罐1瓶、502膠水5支等作案工具,在其奔馳越野車繳獲砍刀4把、東洋刀1把。
  法院查明,該組織以砸樓梯、砸鐵門、放炮仗、堵鎖眼、潑糞便、噴油漆、口頭威脅等方式對勝利小區及濱江世紀城的被拆遷戶進行暴力逼遷,通過暴力拆遷獲利人民幣269萬元。被拆遷戶因該組織的暴力拆遷報警達95次,使得這兩個小區尚未搬遷的住戶人心惶惶,缺乏安全感,引發了上訪事件。在柳州市柳北區一帶,該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對柳州市柳北區房屋拆遷業形成了非法控制,嚴重地破壞了柳州市柳北區一帶的經濟發展、社會生活秩序的穩定。
  幫助擺平民間借貸關係獲取提成
  除了從拆遷獲利,幫助擺平民間借貸關係也是該組織的收入來源之一。
  被告人戴碧森供述稱,消單(指擺平民間借貸關係)是按收數金額的二到三成收取,採取的手段是約對方出來談,談得攏就談,談不攏就毆打、威脅對方,直到對方接受為止。
  2012年9月中旬的一天,個體老闆張文傑通過介紹找到劉如剛,請求劉如剛幫其處理其與個體老闆被害人石躍林之間的一張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的借款糾紛,許諾事成後會支付好處費人民幣20萬元,劉如剛表示願意幫忙。
  同年9月16日21時許,劉如剛召集被告人莫玉陸、戴碧森、蘭江等人與張文傑到某包廂,同時,通過被害人石躍林的司機王七軍將被害人石躍林約到該包廂。在包廂內,劉如剛稱其不相信石躍林會借200萬元給張文傑,並用拳頭捶石躍林的左臉頰,被告人莫玉陸、蘭江等人見狀亦衝上來毆打石躍林的頭部及腳部。
  劉如剛要求被害人石躍林次日將張文傑所寫借條原件拿到公司辦公室,還以為解決其與張文傑的糾紛已調動多名兄弟為由,向石躍林索取辛苦費20萬元。石躍林見人多勢眾,害怕再次被毆打,被迫答應了劉如剛的要求。
  石躍林被毆打致左耳鼓膜外傷性穿孔,經法醫鑒定,所受損傷評定為輕傷。
  法院查明,自2012年2月份以來,該組織在被告人劉如剛的直接組織和授意下,通過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及追債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該組織非法聚斂人民幣達347萬元。其中敲詐勒索獲利人民幣20萬元,消除賭債及解決糾紛獲利人民幣58萬元。  (原標題:廣西柳州暴力逼遷涉黑團夥案一審宣判 主犯獲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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