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1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3月30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巡視組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進行了巡視。7月12日,中央巡視組向自治區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一)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
  1.強化責任落實。自治區黨委帶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並要求全區各級黨委(黨組)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進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建設領導小組和反腐敗協調小組,完善《自治區反腐倡廉建設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及反腐敗協調小組“五項”工作機制。制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及其《任務分解的意見》,印發《自治區黨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試行)》。今年以來,自治區黨委常委會專題聽取、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6次。張春賢書記堅持“四個親自”,並於3月初向黨中央和中央紀委專題報告了新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自治區主席努爾·白克力於6月底向中央紀委監察部報告了政府系統廉政工作情況。自治區黨委按時向中央和中央紀委報告今年上半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自治區黨委把落實“兩個責任”的情況作為2014年宣傳工作的重要內容,在《新疆日報》、新疆電視臺、天山網等主流媒體開設欄目。目前已有10個地州市黨委書記或紀委書記做客訪談。由自治區紀委副書記帶隊,對14個地州市黨委書記、州長(市長、專員)、紀委書記、組織部長進行約談,強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意識。
  2.強化責任考核。印發《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檢查考核指標》,並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考核納入《2014年自治區績效考評工作方案》。按照2013年做法,繼續將黨風廉政建設列入自治區五項重點綜合考核內容,由自治區領導帶隊,實行一個會議,一併報告,一個組考核,一次進行。
  3.嚴格責任追究。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也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目前正在制定《關於對重大腐敗案件實行“一案雙查”的暫行辦法》。
  4.加強宣傳教育。堅持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黨性黨風黨紀和警示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建設,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認真開展以“嚴明政治紀律、加強作風建設、為維護新疆社會穩定和實現長治久安提供堅強保障”為主題的第16個黨風廉政教育月活動。開設“廉政教育大講堂”。組織92個單位5000餘名黨員幹部到自治區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示範點接受教育。
  5.著力改革創新。認真落實中央和中央紀委關於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見,穩妥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機制改革和創新。印發《自治區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和《貫徹落實中央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具體措施》。積極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在不增加機構和人員編製的前提下,完成兩輪內設機構調整,負責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主業部門達到12個,占全委19個部門的67%,人員占總編製的64%。新設立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制定了《自治區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監督辦法》,強化紀律約束。今年以來,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紀檢監察幹部違紀案件13件13人,公開通報曝光10人,切實解決“燈下黑”問題。自治區紀委監察廳128項議事協調機構調減至19項,地縣兩級紀檢監察機關議事協調機構調減率超過75%。制定《進一步加強自治區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派駐紀檢組長(紀委書記)在駐在單位黨組不再分管紀檢監察以外其他工作。
  6.加強巡視工作領導。建立並落實由自治區黨委書記、自治區主席、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部長組成的“5人小組”聽取巡視情況彙報工作機制,聽取了首輪對農業廳、工商局、新疆醫科大學、民政廳、新疆日報社等五個單位的常規巡視綜合情況彙報,對發現的五個方面15類問題和一批反映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處置問題作出安排部署。對首輪巡視情況如實反饋,反饋情況已在新疆主要媒體公佈。起草了《關於加強和改進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的實施意見》、《關於自治區黨委貫徹落實中央巡視工作規劃(2013-2017年)的實施方案》。組建並即將啟動巡視組長“人才庫”。配齊了巡視辦領導和巡視組工作人員,明確提出不再從巡視機構抽派人員參與和巡視工作無關的任務。通過強化巡視力量、堅持問題導向、增加巡視頻次、縮短巡視間隔、突出巡視重點等措施,力爭2017年底前實現巡視監督對14個地州市及自治區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目前正在開展第二輪巡視。
  (二)針對礦產資源和土地開發領域腐敗問題反映依然強烈的問題
  1.著力加強制度建設和監督管理,加快推進土地、礦產資源更加合理有效配置,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一是積極推進土地和礦產資源統一管理、有償使用、優化配置、有效利用。堅持資源國家所有和資源占用全區統籌,以有償、有序、有效為目標任務。建立和完善市場調節和配置機制,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二是優化和加大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除軍事、社會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繼續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外,對國家機關辦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產業)、城市基礎設施以及各類社會事業用地積極探索實行有償使用,對其中的經營性用地先行實行有償使用。實施《自治區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辦法》,加強對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的監督檢查。今年1至8月,全區共出讓土地10.07萬畝,其中招拍掛出讓9.6萬畝,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
  三是加強礦業權市場建設,完善礦業權出讓制度。新設礦業權,除按現行政策和有關規定以協議有償出讓之外,根據市場需求,一律有計劃地採用“招拍掛”等競爭方式出讓。制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業權轉讓變更管理規定(暫行)》和《關於進一步規範煤炭資源有償配置的規定》,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
  四是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指導督促縣(市)及時將供地計劃、出讓公告、供應結果等信息錄入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對已供地建設項目的開竣工、開發建設進度情況等進行實地巡查並及時更新開發利用信息,動態把握土地開發利用狀況,儘早發現和處理土地閑置以及違約問題。對自治區審批新增建設用地及各地供地情況,每月進行通報並向社會公開。及時掌握儲備土地、已供儲備土地、儲備計劃、儲備資金收支、各類融資等相關信息,進一步加強土地儲備、業務和資金管理,規範土地儲備融資行為。
  五是加大探礦權和採礦權批後監管力度。組織開展探礦權、採礦權年度檢查工作,對不履行法定義務、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年度檢查、弄虛作假提交資料不實的,作出相應處理和處罰,並責令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經複查仍不合格、逾期不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探礦或採礦許可證,年度檢查結果在網站上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以“358項目”和整裝勘查區為重點,推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整合,逐步形成以大型礦業集團為主體、中小型礦山企業協調發展的礦產開發格局,並推進整合常態化管理。今年1至8月,全區共立案查處礦產資源違法案件456件,收繳罰沒款2675萬元。
  2.積極組織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摸清情況,強化措施,提高整改落實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一是開展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治理工作。在過去整改的基礎上,採取摸底排查、梳理問題,分門別類、建立台賬,突出重點、抽查督改等方式,部署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明確責任主體,堅持責任考核追究制,建立目標考核體系。近期在自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有針對性地組織全面檢查。同時按照全國要求,積極配合開展土地出讓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專項審計。
  二是開展2010年前土地、礦產被無償或低價劃轉給企業和個人情況的核實和清查。初步核查,2005至2010年,全區供應土地1.6萬宗,面積59.26萬畝,其中劃撥3970宗,面積21.65萬畝;招拍掛出讓5864宗,面積21.55萬畝;協議出讓5628宗,面積14.59萬畝;國企改製501宗,面積1.47萬畝。從核查情況看,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以劃撥方式供地,對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嚴格按照招拍掛方式供地,但存在供而未用、土地出讓金繳納不及時等問題。初步統計,共出讓探礦權8978宗,其中申請在先出讓8807宗、協議出讓16宗、招拍掛出讓155宗,協議和招拍掛出讓價款6154.75萬元;共出讓採礦權1229個,其中以協議有償方式或探礦權轉採的1217個、招拍掛出讓12個,出讓價款50.24億元。存在個別礦山欠繳採礦權價款和礦產資源補償費、一些探礦權完成勘探工作後不能及時轉採開發、一些探礦權“圈而不探”等問題。針對圈而不探、探而不採等問題,2009至2011年連續3年開展專項檢查,累計檢查地質勘查項目19183項次,不合格項目累計1967個,其中不履行法定義務616個、未參加年檢645個、自願放棄706個。上述1967個探礦權對社會公告後,已予以廢止。
  三是開展房地產用地審批、供應和開發利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開發利用情況的監測監管以及違規違約情況的查處,商品住房用地單宗出讓面積不得超過7公頃(105畝),不得將兩宗以上地塊捆綁出讓,不得“毛地”出讓,不得出讓容積率小於1的住宅用地。對開發建設時間、投資規模、容積率等指標和土地閑置後的處理方式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是開展礦業權清查工作。初步清查,截至目前,全區有效探礦權5543個,其中煤炭探礦權613個、非煤探礦權4930個,國家出資勘查項目224個、社會出資探礦權5319個。煤炭探礦權中,大企業集團持有271個、國有地勘單位持有72個、其它企業持有270個。全區有效採礦權1229個,其中煤炭採礦權406個、金屬礦採礦權532個、其他礦產採礦權291個。煤炭採礦權中,國有煤礦136個,生產規模4851萬噸/年;非國有煤礦270個,生產規模3892萬噸/年。從清查情況看,煤炭資源勘查利用程度仍然較低,部分勘查項目進度慢,部分企業占用資源量過大。
  3.繼續抓好2011年中央巡視組提出的整改意見的落實。堅持問題導向和從嚴從實整改,對已經整改落實的,繼續鞏固擴大成果,堅決防止反彈;對正在整改落實的,加大推進力度,特別是對整改工作的難點問題和重要任務,在摸清實情的基礎上深入研究分析,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一是繼續推進煤炭資源優化配置。(1)繼續加大國家和自治區財政出資對煤炭資源的勘查力度,進一步提高煤炭資源勘查程度。(2)對未按項目進度計劃和投資承諾實施勘查開發和項目建設的,責令在規定期限內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調減勘查區塊、礦區範圍。(3)對勘查開發項目進展緩慢的進行跟蹤檢查,督促儘快完成勘查並按規劃及時轉入開發。(4)對占用煤炭資源而無煤炭資源轉化項目的,要求報送煤炭資源開發計劃;對部分煤炭資源轉化項目占用儲量過大的,按照相關要求由當地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調整意見。(5)對已配置煤炭資源勘查區塊與礦區總體規劃井田範圍不一致的,按照礦區總體規劃和採礦權設置方案,對勘查區範圍進行調整,並落實井田項目業主。(6)大力推動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發展和推廣節約與綜合利用的高新技術,積極推進資源規模化、集約化開采,提升資源開發利用水平。(7)對部分煤炭資源勘查區塊和已開采煤礦位於生態敏感區、重要生態功能區和風景名勝區的,對煤炭資源勘查區塊進行調整,對已開采煤礦,按照環境保護的要求進行整改。
  二是繼續嚴格礦業權審批。積極主動就礦業權管理問題向國土資源部彙報,爭取審批綠色通道。加快推進礦業權設置方案編製和審批工作。對探礦權採礦權出讓、申請、審批和監管進一步提出明確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的權限、程序和要求逐級審查。進一步完善網上審批制度,推進網上公開審批。完善窗口辦文制度,堅持探礦權採礦權受理、審查和許可證發放分離。對正常延續的探礦權採礦權申請報件即收即審即辦。下放了部分採礦權登記審批權限。
  三是提高礦產資源保障能力。重點圍繞加強公益性地質調查和重要礦產勘查,突出重點區域、能源和緊缺大宗礦產,加快地質找礦工作。今年共部署實施地質勘查項目382個,投入資金18.67億元,同比增長8.86%。向國家爭取石油天然氣區塊新疆地方自主勘探開發權及礦業權登記的特殊政策總體取得一定進展。阜康白楊河礦區煤層氣開發利用先導性示範工程和庫拜煤層氣示範區調查評價啟動實施並取得積極進展。哈密三道嶺南隱伏性煤炭資源勘查取得新發現。油頁岩、頁岩氣等資源勘查開發取得新突破。火燒雲鉛鋅礦等一批金屬礦產勘查取得新成果。按照中央和自治區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的部署和要求,著手組織開展絲綢之路經濟帶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調研工作,力爭取得與周邊國家能源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領域的深度合作。在自治區統一領導下,積極推進三塘湖煤田招拍掛出讓,各項工作有序穩步進行。
  4.加大對礦產和土地開發領域腐敗案件查辦力度。按照中央巡視組提出的反饋意見要求,積極主動、扎實有效地進行礦產和土地管理自查清理工作。進一步查找不足和存在的問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監督,規範行為,嚴格程序,完善制度。一是加強對行政審批、登記發證、項目立項評估和檢查驗收的監督檢查。緊扣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職責,聚焦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審批出讓、重大項目立項和大額資金分配使用等重點環節,創新完善制度設計,強化權力監督制約,切實防控廉政風險。加大對審批權集中部門、重點崗位以及基層國土資源部門和執法監察機構的監管力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做事,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綜合使用教育實踐活動、審計成果,切實解決在土地和礦業權審批出讓管理中存在的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失職瀆職等問題。加強對一些關鍵環節的批後監管,堅決糾正權力濫用、吃拿卡要和“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行為。加強對土地和礦業權審批、項目評估和發包等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權力尋租等現象。加強對《自治區煤炭資源有償配置與勘查開發轉化管理規定(暫行)》和《自治區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煤炭礦產資源探礦權出讓管理的暫行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是加大案件查處力度。按照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要求,認真對“反映領導幹部的有關問題”線索進行集中辦理,對梳理出的重點問題線索通過函詢、誡勉談話、初核等方式進行初步調查瞭解。認真開展領導幹部及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清理工作,全區國土資源系統共有2375名幹部進行了登記申報。2012年以來,全區國土資源系統查處利用徵地拆遷、土地整理、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行政執法等工作之便貪污受賄或失職瀆職30餘人。
  (三)針對一些領導幹部以權謀地突出的問題
  1.提出專項清理整改方案。制定《黨員幹部違規占有土地(牧場、林地)問題專項清理整改方案》,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專項清理行動。組織村級以上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填報《個人擁有或參與土地出讓等情況申報表》。針對非法開墾荒地導致水資源超限額使用問題,自治區制定了減地節水工作方案。
  2.開展專項清理和整改落實工作。督促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自治區國土資源、農業、畜牧、林業、水利等有關部門在8月中上旬集中開展專項清理和整改落實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區紀委尚未收到主責部門在組織開展專項清理行動中發現並移交的違紀違規問題線索。下一步,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將會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對填報《個人擁有或參與土地出讓等情況申報表》的真實度進行抽查,對抽查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線索進行核實並追究責任。
  (四)針對政府部門及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較為普遍的問題
  1.關於自治區20多個廳局及各地州市政府所屬884戶企業未納入國資監管範圍問題。一是摸清底數,明確責任。由自治區財政廳、國資委具體負責對全區未納入監管的國有企業進行摸底調查。截至2013年底,全區未納入國資監管的企業1252戶,資產總額1241.64億元。其中,區本級470戶,總資產322.4億元,涉及區級機關52個(含直屬事業單位14個)。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立足自治區實際,借鑒兄弟省市的經驗,已形成《關於區級機關與所屬企業脫鉤統一納入國資監管的實施方案》。二是全面脫鉤,分類監管。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要求,實現政府機關與所屬企業徹底脫鉤,政府機關不再管理或新辦企業。對生產經營基本正常的企業,全部納入國資監管範圍,其中,法人治理結構規範健全的直接納入;尚未進行公司制改製的,在主管部門(廳局)的主導下完成公司制改製後納入。對行業特殊、不具備直接監管條件的企業,採取委托監管方式,由國資委制定統一的托管辦法和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考核制度,並與企業主管部門簽訂《國資監管委托責任書》,明確委托監管責任。對資不抵債、經營不善、前景不佳的企業和資產規模小、容納就業少、經濟效益一般的企業,以及無資產、無場地、無人員的“三無”企業等,由原主管部門作為責任主體,依法實施轉制、破產或註銷,退出國有企業序列。三是先易後難,限期完成。政府機關與所屬企業脫鉤納入國資監管工作全面啟動後,立即對企業資產和人員進行凍結,同時由國資監管機構派駐監事會或監事,先行開展監督工作。對具備直接納入監管條件的企業,2015年6月底前全部納入國資監管範圍;對需要先行改製的企業,在主管部門(廳局)的主導下完成改製後,於2016年底前納入國資監管範圍;對需要進行委托監管的企業,由國資監管機構審核並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於2015年6月底前納入委托監管範圍;對需要退出的企業由主管部門(廳局)具體安排,於2016年底前全部退出。地(州、市)、縣(市、區)政府機關與所屬企業脫鉤納入國資監管工作參照此規定辦理。
  2.關於有的領導幹部利用分管工作之便謀取利益問題。一是開展專項清理。組織黨員幹部填報《黨員幹部及親屬經商辦企業信息報告表》。截至目前,全區應登記報告97535人,實際報告97266人。其中,地廳級幹部親屬中有31人經商辦企業、1人從事中介服務、11人在涉外企業任職;縣處級以下幹部中有28人經商辦企業、87人參與他人企業實質性經營活動,縣處級以下幹部親屬中有849人經商辦企業、38人從事中介服務、64人在涉外企業任職。清理出近5年來領導幹部違規向有關企業輸送利益的問題線索12件、領導幹部親屬利用其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問題線索56件,下一步將開始初核。二是加強源頭防控。組織起草《自治區黨員領導幹部防止利益衝突暫行規定》,目前正在進一步征求意見。選擇4個地州和發改、財政、國土、住建、交通、國資、農業、畜牧8個自治區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評估試點工作。三是抽查甄別核實。在查辦黨員幹部違紀案件中,重點關註領導幹部及親屬、特定關係人在管轄或職權範圍內承攬工程、低價獲得資源、參與企業運作等問題。今年以來全區共立案查處此類案件176件,占15.6%,其中自治區紀委查辦的16件違紀案件中,有6件涉及此類問題,占37.5%。下一步自治區將對填報真實度進行抽查,甄別核實、糾正處理,對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嚴肅處理。
  (五)針對民生領域腐敗問題時有發生問題
  1.關於援疆資金問題。2010年以來,全國19個省市開展對口援疆工作,成立援疆前方指揮部。19省市每年對援疆項目和資金使用情況審計,對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自治區各級審計部門對地方配套項目和資金進行審計,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檢查,並督促整改。2010至2013年,19個援疆省市共撥付我區援疆資金359.2億元,涉及城鄉住房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教育、就業培訓、衛生等其他社會事業、科技和產業支撐、幹部人才、交流及其他等七大類3837個項目。
  為做好援疆資金專項整治工作,自治區會同各省市援疆前方指揮部,結合各地自查報告和審計部門對19個省市援疆資金審計情況,進行了深入研究分析。目前,部分單位存在擠占、挪用援疆資金的問題,援疆省市審計部門和自治區審計廳都進行了審計,並出具了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據審計部門反映,各地及相關部門已將侵占、挪用資金歸還,對違紀問題進行了處理,並完善了相關制度辦法,進行了有效地整改。
  為進一步加強援疆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使用,自治區會同19個援疆省市共同研究,提出加強援疆資金監管的措施。一是研究完善符合實際的援疆資金管理制度辦法,進一步明晰項目的確定,資金的撥付、使用、監管的工作程序、工作責任。二是進一步加大援疆資金監管力度,研究完善監管工作機制,建立援疆資金審計信息監督平臺。三是積極會同19個援疆省市,認真推進援疆項目資金執行情況的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督促各地、各部門加強援疆資金管理。
  2.關於惠民補貼問題。目前,自治區現有惠民補貼50餘項,涉及自治區發改委、住建廳等17個部門單位。按照自治區黨委的工作部署,截至8月底,自治區各部門、各地州市對惠民補貼的政策落實和資金撥付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自治區進行了重點抽查,並設立了群眾舉報電話。通過檢查發現存在以下問題:惠民補貼政策落實不到位、擅自變更補貼範圍或補貼標準、資金管理辦法不完善、監督檢查不力等。對此,各地、各部門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逐項進行了整改。
  為進一步做好惠民補貼工作,經自治區認真研究,將著重從以下六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惠民補貼要體現向基層傾斜的原則,補貼資金要發放到基層群眾手中,切實增加農牧民收入。二是加大對惠民補貼資金的審計監督,確保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三是建立聯合檢查工作機制,加大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完善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四是加大對惠民補貼資金出現問題的曝光、通報力度,嚴肅處理各種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移交紀檢、司法部門處理。五是進一步完善各類惠民補貼資金管理制度、辦法,規範資金的分配和撥付,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六是緊密結合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落實好各項惠民補貼政策,讓基層群眾得實惠,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心、關懷和溫暖。
  (六)針對腐敗案件發展趨勢值得關註問題
  1.關於由“熱門”向“冷門”部門蔓延、窩案串案增多問題。一是以零容忍態度嚴懲腐敗。1至9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初核案件線索2320件,同比上升76.6%;立案調查1394件(涉及地廳級幹部11人),上升69.2%;結案1097件,上升61.8%;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209人(其中地廳級幹部7人),上升48.2%;移送司法機關65人(其中地廳級幹部3人)。二是堅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制定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廉政談話制度(試行)》和《2014年與自治區黨委管理領導幹部廉政談話實施方案》。截至目前,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宋愛榮和自治區紀委各副書記已分別同14個地州市和128個廳局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進行了廉政談話。三是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嚴格執行“一案三報告”和案件回訪等制度。其中,“一案三報告”隨案件進展同步落實,案件回訪待年底集中組織開展。把查辦案件與警示教育有效結合,在第十六個黨風廉政教育月活動期間,編印了《懺悔錄》一書,剖析、刊載了29案31人的自我懺悔及案發原因剖析。
  2.關於有的領導幹部利用職權違規安排幹部親屬朝覲問題。根據中央巡視組反饋的主要問題,自治區黨委多次研究安排部署朝覲廉政建設工作。一是制定有組織朝覲工作四項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了有組織朝覲工作報名、排隊、後勤管理、安全保衛等各項工作。二是認真落實自治區的各項規定。嚴格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國穆斯林出國朝覲報名排隊辦法(試行)〉細則》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朝覲事務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落實朝覲名額下發和名額審批工作,名額分配堅持逐級上報、限額審批的原則,由自治區民委(宗教局)根據各地、州、市的申請,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穆斯林人口數量及申請朝覲報名排隊人數等因素確定和分配。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的朝覲名額逐級統籌下達,不預留名額,不打招呼,不“戴帽子”,陽光作業。三是下發《關於加強朝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民宗部門嚴格按照規定登記符合條件申請者報名,不得任意調整朝覲報名先後順序,更不得搞優先照顧,按照《中國新疆穆斯林出國朝覲報名序列表》排序,做到誰先報名、誰符合條件、誰先參加組團朝覲。四是加強對有組織朝覲工作的督查調研力度。啟動了朝覲工作廉政防控風險評估試點工作,派紀檢監察人員前往喀什、和田等地開展加強有組織朝覲工作廉政建設問卷調查,瞭解有關情況,去部分地州督查朝覲人員體檢情況,規範程序,防止“暗箱操作”。截至9月16日,我區有組織朝覲工作團最後一批朝覲人員已經安全出境,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進行。五是嚴查朝覲審批違規行為。針對新疆反恐維穩“三期疊加”嚴峻形勢,專門設立政治紀律監督檢查室,專司查處黨員幹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案件以及在宗教等事務管理特別是朝覲審批中的失職瀆職、貪污賄賂等違紀行為。今年1至8月,累計查處違規插手朝覲審批事務從中謀利案件13件,占查處違反政治紀律案件總數的9.9%。此外,自治區還清理出近五年朝覲審批違規問題線索19件。1
  二、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方面
  (一)針對一些領導幹部政治立場還不夠堅定的問題
  1.做好統一思想認識工作。把學習貫徹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疆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切實把中央的要求作為我們的任務,採取中心組學習、輪訓幹部等多種措施,把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把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轉到維護社會穩定、實現長治久安上來。8月7日召開組織部長座談會,對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作出部署。組織黨員幹部、社會各界向“三股勢力”發聲亮劍,形成強大的正能量。
  2.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認真貫徹執行自治區黨委《關於共產黨員、黨組織違反黨的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規定》,查處違反政治紀律案件197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85人,比去年同期增長556.7%。
  3.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自治區黨委常委會研究2013年度幹部考核工作,取消兩個地州、兩個縣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的評優資格,取消5個縣“自治區平安縣(市)”榮譽稱號。對發生7月28日莎車嚴重暴恐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喀什地委委員、莎車縣委書記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縣委副書記、縣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負有責任的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縣委常委、公安局長,縣委常委、統戰部長免職處理,對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艾力西湖鎮黨政主要領導給予撤職處分。對發生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爾清真寺伊瑪目被害案件的8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嚴重警告、警告、降級處分。
  4.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認真總結教育實踐活動召開民主生活會的經驗,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細則》進行修訂。
  5.建設“四強”幹部隊伍。圍繞建設政治上強、能力上強、作風上強、心力上強的幹部隊伍,頒佈實施自治區幹部教育培訓五年規劃,著力提高依法治疆能力,提高民主執政能力,提高凝聚共識、凝聚人心能力,提高統籌兼顧能力,提高理解力、執行力、落實力。今年全區培訓各級幹部88.46萬名,比去年增加8.8萬名。選派134名幹部到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企業和援疆省市掛職。選派27名少數民族幹部到中央駐疆企業掛職2年。表彰獎勵反恐制暴先進集體和英模。
  6.改進幹部考核工作。制定關於改進自治區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改進年度考核、目標責任考核、績效考核、任職考察、換屆考察、日常考察以及其他考核考察工作。把貫徹落實中央決策和自治區黨委部署、維護社會穩定、增進民族團結的成效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的重要內容,把反分裂鬥爭的政治態度和實際表現作為考核使用領導幹部的重要標準。突出維穩實績,把保障改善民生、增進民族團結、嚴打嚴防暴力恐怖犯罪、去宗教極端化、加強基層基礎、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群眾工作作為重要內容。
  (二)針對對涉及新疆長治久安重大問題還存在認識不統一、措施不到位的現象的問題
  1.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各級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黨委中心組學習的重要性,圍繞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大力弘揚理論聯繫實際的馬克思主義學風,密切聯繫國際國內形勢和全黨全國工作大局,進一步完善學習制度,健全學習組織,嚴格學習管理,切實抓好個人自學和集體學習研討,加強學習檢查和考核,發揮領導幹部帶頭作用,推動各級黨組織理論學習深入開展。
  2.廣泛開展形勢政策教育。編印發放了漢、維、哈三種文字的《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摘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學習資料》、《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和自治區黨委八屆七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宣講提綱》,及時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最新精神和重大戰略部署宣傳到各族幹部群眾中。積極組織開展“萬人宣講”活動,廣泛開展以學習貫徹十八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中國夢、民族團結、去極端化為主題的面對面教育宣講,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創新載體,擴大覆蓋面,引導各族群眾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上來。編印《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問答》等材料,發放到自治區機關和各地州、縣市、鄉村。製作19期“天山大講堂”節目,講述新疆歷史、民族發展史、宗教演變史、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團結知識講座,以維、漢、哈三種語言在新疆電視臺、各地電視臺、主要新聞網站播出。
  3.抓好嚴厲打擊暴力恐怖專項行動的輿論引導和宣傳教育。完善突發事件輿論引導機制,針對3月1日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案件、4月30日烏魯木齊火車站暴力恐怖案件、5月22日烏魯木齊嚴重暴力恐怖案件、7月28日莎車嚴重暴力恐怖案件、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爾清真寺伊瑪目被害案件等,正確研判輿情,加強輿論引導。自治區主流媒體在各文版、各語種重要版面、時段、頁面及時刊播了《依法治疆 犯罪必懲》、《堅決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等動態消息和深度報道。各地各單位紛紛採取召開座談會、發表署名文章等方式,廣大領導幹部尤其是少數民族領導幹部帶頭髮聲亮劍,闡明宗教極端思想的危害。7月以來,自治區工商界、體育界、文藝界、各高校集體發聲亮劍,強烈譴責暴恐分子的罪惡行徑,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4.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將理論學習和民族團結教育納入各地各單位績效考核範圍,並督促各地各單位認真落實自治區有關要求。
  5.牢牢把握意識形態領域主動權。建立意識形態研判機制,成立自治區意識形態研究中心。圍繞意識形態出現的重大現實問題,出台50個自治區社科基金重大研究課題,著手制定《新疆歷史文化宣傳教育規劃》。
  (三)針對宣傳教育還不適應現實需要的問題
  1.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教育。開展“中國夢·新疆篇”宣傳品徵集、推廣使用工作。發放使用《圖說我們的價值觀》公益招貼畫。編印《畫說中國夢》連環畫,第一批10萬冊已發放到各地州、縣市、鄉村。收集整理維吾爾語、哈薩克語諺語、俗語,並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3月以來,自治區各新聞媒體統一開設“踐行核心價值觀 爭做最美新疆人”專欄,推出一大批傳播正能量的先進典型。各級各類媒體在主要版面、頁面、時段不間斷刊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新疆精神”等內容,使之家喻戶曉、入腦入心。利用維吾爾語手機報微信、微博、微視頻等網絡平臺,積極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善行義舉榜”、“最美新疆人”、“我推薦、我評議身邊好人”等活動。3月份以來,推出“最美基層幹部”、“最美警察”、“最美母親”、“最美醫護人員”、“最美農村致富帶頭人”等候選人。趙榮梅、西爾艾力·艾比、王海燕等榮登“中國好人榜”。廣泛開展“講文明樹新風”公益廣告大賽,先後徵集多形式、多語種作品。全區大中小學開展了“青春追夢·美好新疆”、“紅領巾相約中國夢”、“與信仰對話”等主題宣講活動,舉辦了“學習和爭做美德少年”、“民族團結好少年”評選等系列活動。開辦《唱響新疆新童謠雙語跟我學》卡通欄目,正在編輯《新疆新童謠》第八輯,製作了《我們都是一家人》等一批新疆青少年動漫教育宣傳片(漢維哈語版)。出台《自治區黨委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實施意見》。組織編寫《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讀本》、《新思路、新舉措、新成效——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以來輝煌成就簡述》等面向基層群眾、通俗易懂的學習資料(維漢哈三種文字),把教育活動不斷引向深入。
  2.推進去極端化工程。下發《自治區宣傳思想工作“到人、管用、有效”的意見》。印發《去極端化宣傳教育材料彙編》,製作發放《“去極端化”農民小品》,下發各地基層。編寫《聖戰殉教進不了天堂》、《土耳其世俗化見聞》、《維吾爾傳統文化ABC》等系列連環畫,以連環畫包括彩色農民畫的方式,教育基層群眾。開展“去極端化”徵文活動,廣泛徵集各地各部門“去極端化”宣傳品(宣傳文章、宣傳冊及宣傳片等),並擇優印(刻)制書籍(光盤)發放各地。擬定《關於深入開展“去極端化”宣傳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籌劃編寫11冊配套學習資料,印發各地學習使用。開展流動人口宣傳教育調研,研究宣傳思想工作特別是“去極端化”工作的薄弱環節,探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辦法。總結推廣和田地區“去極端化”大宣講工作經驗。
  3.深入開展“一反兩講”(反暴力、講法治、講秩序)系列活動。組織“一反兩講”法制宣傳和“法律六進”主題教育,開展以“愛國守法”為主題的第十三個“公民道德建設月”活動,深入闡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籌劃編印發放《反暴力、講法治、講秩序》讀本,引導人們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理念,在全社會進一步形成愛國守法光榮、暴力恐怖可恥的濃厚氛圍。
  4.嚴厲整治非法宗教活動、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網絡傳播“三非”活動。組織開展“清源2014”、“秋風2014”、“凈網2014”三大專項行動,不斷深化“掃黃打非”工作。加強生產性源頭管理。進一步加強對網上有害信息的集中整治,加強對網吧、二手手機市場的集中清理。
  5.深入開展大宣傳活動。堅持以現代文化為引領,實施萬村千鄉文化產品惠民行動、新疆民族文學原創和民漢互譯作品工程、連環畫(口袋書)進村入戶行動、維吾爾語手機報下鄉工程、《新疆農民報》等自治區重點民生項目,增加面向基層的公共文化產品供給,推動文化惠民工程與群眾文化需求有效對接。組織實施了新疆影視精品創作工程,建立新疆影視策劃、創作、生產、發行、播映的有效機制。傾力打造推出了電影《真愛》、《愛在旅途》,電視劇《歌海情天》、《同心兄弟》,歌舞劇《情暖天山》,話劇《莊仕華醫生》,紀錄片《走進和田》等一批文藝精品。在今年中宣部第十三屆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評選中,我區牽頭獨立策劃、原創、生產、製作的電影《真愛》、電視劇《阿娜爾罕》、歌舞劇《情暖天山》、廣播劇《馬蘭謠》、圖書《援疆幹部》、電視紀錄片《走進和田》六部作品榮獲本屆“五個一工程”優秀作品獎。深化“我們的節日”活動,圍繞新中國成立65周年,組織開展群眾性大合唱、廣播電影電視展映活動等,組織基層文化能人和草根藝人開展文化活動,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唱響愛黨愛國愛疆的時代主旋律。研究制定《慶祝自治區成立60周年重點影視劇、紀錄片創作規劃》。繼續開展“百日廣場文化活動競賽”、“鄉村百日文體活動競賽”、“四個一批”文化惠民活動、“三下鄉”、“群星耀天山”、“送歡樂下基層”等系列品牌文化活動,切實保障各族群眾文化權益。做好“基層文化帶頭人選拔、培育”工作,發揮民間藝人、草根達人、文化活動積極分子、文化志願者引領示範作用,培養一批扎根泥土、服務基層的文化隊伍。從7月份開始,在全區舉辦“去極端化”農民小品大賽、農民畫大賽等活動,鼓勵農牧民群眾走到舞臺中央,用群眾視角和群眾語言說觀點、擺事實、講道理,引導大家自覺抵制宗教極端思想滲透。
  (四)針對民族團結、宗教管理等方面還有大量工作要做的問題
  1.民族團結方面。一是全區開展民族團結創建活動,促進各族群眾加深瞭解、增進感情。研究制定《關於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村(社區)創建活動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基層民族團結工作。深入開展以“民族團結,從我做起”為主題的自治區第32個民族團結教育月活動。組織開展“民族團結大家談”節目錄播活動,通過漫談、對話、討論等形式,讓各族幹部群眾說談對民族團結的認識和感悟,講各民族間團結的真情和身邊的感人故事,受到各族群眾普遍歡迎。發揮民族團結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推出了李元敏、買買提·哈力克、陶輝、肉孜買買提·巴克等一批民族團結典型,帶動更多的幹部群眾從我做起,維護民族團結。
  二是廣泛開展交朋友、結對子活動。在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基礎上,組織動員各地廣泛開展交朋友、結對子活動。計劃開展“面對面暢談交心”“互學語言文字”“交朋友結對子”等十項主題實踐活動,深化民族團結教育,促進各民族之間交往交流交融。自治區團委在暑假期間組織開展系列青少年“民族團結好伙伴”融情夏令營活動,引導各族青少年從小玩在一起、學在一起、成長在一起,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思想。組織編寫民族團結教材。
  三是切實築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著眼於推動各族群眾融入現代化、世俗化的生活方式,自治區從5月份起,在南疆四地州的沙雅、阿瓦提、阿圖什、阿克陶、麥蓋提、莎車、皮山、墨玉等8個縣舉行“塔克拉瑪乾的婚禮”,使300多對新人和數萬名各族群眾受到現代文化和社會新風的洗禮。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舉辦了以“助文化交流、促民族團結”為主題的民族服飾展活動,促進了各族居民之間的文化交流與情感交流。博州組織“現代文化與青年同行”相聲小品大賽、“民族大團結共築中國夢”校園文化藝術節;吐魯番地區組織民族團結大型文藝匯演和體育比賽,併在葡萄長廊開展民族團結書畫、攝影、文學作品展示活動;塔城地區組織文藝骨幹編排演出《家園之戀》輕歌舞劇等精品節目。豐富多彩的現代文化活動不斷增強了民族團結的包容性和寬容心,成為維繫各民族團結和諧的強大精神紐帶,推進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宗教管理方面。一是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1)加大“四項管理”工作力度,完善地(州)、縣(市)、鄉(鎮)、村(居)四級宗教管理網絡,針對不同宗教、不同地區、不同情況,做到明確責任、分類施策、依法管理。積極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查找消除建築、消防等安全隱患,確保信教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宗教活動的正常秩序。(2)研究制定《關於在全區宗教界深入開展“雙五好”創建活動的意見》,深入推進“雙五好”創建活動、平安宗教場所創建活動。(3)切實抓好主麻日、齋月等敏感節點宗教領域穩定工作,嚴格落實“兩項制度”,堅持領導幹部帶班、值班制度,確保宗教領域和諧穩定。
  二是加大愛國宗教人士培養培訓工作力度,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1)集中培訓基層統戰民宗幹部和宗教人士。(2)制定宗教界人士中長期培訓教育工作規劃,建立健全宗教界人士管理、激勵、生活照顧機制。新疆伊斯蘭教經學院遷建工程已全面開工,將有序擴大招生規模。(3)3月1日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案件、4月30日烏魯木齊火車站暴力恐怖案件、5月22日烏魯木齊嚴重暴力恐怖案件、7月28日莎車嚴重暴力恐怖案件、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爾清真寺伊瑪目被害案件等發生後,積極開展宗教界聲討暴恐活動,主動發聲、亮明態度;通過門戶網站向全區各族穆斯林發出公開信、倡議書,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和信教群眾,在全社會形成了譴責聲討暴力恐怖勢力和宗教極端思想的正確導向和強大輿論攻勢。(4)引導愛國宗教人士深入挖掘和弘揚宗教中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積極因素,把伊斯蘭教倡導的“和平、團結、中道”思想貫穿到日常解經、講經和宗教活動中。積極加強專題“卧爾茲”編寫工作,正本清源,引導信教群眾堅持正信正行,自覺抵制宗教極端思想滲透。
  (五)針對黨員幹部宗教信仰問題需要引起重視的問題
  1.制定新一輪黨員教育培訓規劃,開展大規模教育培訓黨員工作。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突出黨性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祖國觀、民族觀、宗教觀、歷史觀、文化觀;突出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堅持反暴力、講法治、講秩序,做社會主義道德的示範者、誠信風尚的引領者、公平正義的維護者;突出“雙語”培訓,著力提高黨員幹部的群眾工作能力。
  2.制定自治區實施《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辦法和發展黨員五年規劃。堅持質量至上,註重思想入黨,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嚴格執行政審制度,深入考察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在反分裂鬥爭中的政治態度和實際表現,確保發展對象思想過硬、政治合格。
  3.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完善有關制度。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完善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嚴格執行“三會一課”等制度。制定認真處置不合格黨員的意見,明確不合格黨員的認定標準,規範處置程序,形成黨員能進能出機制。
  三、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
  (一)針對落實惠民政策不夠扎實的問題
  1.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2009年國家啟動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我區11.05萬戶納入全國游牧民定居規劃。2009至2010年完成2.494萬戶任務,剩餘的8.556萬戶納入“十二五”規划進行建設。2013年底,“十二五”規劃的中央補助投資27.2億元已提前兩年全部落實到位,實現游牧民定居5.546萬戶。2014年計劃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3.01萬戶,規劃內的建設任務將提前一年全部完成。截至9月底,開工2.95萬戶,開工率達98%;完工戶數1.9萬戶,完工率64%。同時,為改善高寒偏遠守邊牧民生產生活條件,今年上半年經積極爭取,中央在現有每戶補助3萬元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守邊牧民補助標準,每戶新增1.9萬元,規劃內的1.37萬戶守邊游牧民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2.6億元,目前已將中央預算內投資下達各地州,各地正加緊落實投資計劃。
  2.全力推進游牧民定居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為全面瞭解定居興牧(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成果,掌握牧戶基本信息,落實好定居興牧惠民政策,9至10月,我區專門部署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游牧民定居牧戶信息調查統計工作。同時,下發了《關於開展“十二五”規劃內定居興牧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情況調查的通知》,瞭解掌握各地提出的定居點急需建設的水、電、路等建設規模和投資需求,是否納入各行業專項規劃等情況。下一步,一是要儘快完成摸底建庫工作。繼續做好游牧民定居工程調查工作,準確掌握已實施、未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的戶數以及基礎設施建設配套情況,建立完善自治區游牧民定居工程信息檔案庫。爭取10月底前,摸清已實施和擬實施的牧民定居戶數、需要解決的配套基礎設施情況,為開展相關工作奠定基礎;二是抓緊完成《新疆牧民定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的編製工作,預計11月底前完成。三是爭取國家繼續支持我區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建議將我區符合條件而又未實施定居任務的游牧民納入國家“十三五”規劃給予支持,並爭取安排專項投資支持游牧民定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加大公共飼草料基地和人工飼草基地建設;四是積極做好定居點的配套基礎設施與當地水、電、路、文、教、衛等行業、部門協調配合以及相關規劃的銜接,形成合力,改善定居點配套基礎設施不完善問題;五是自治區給予適當補助。2015年安排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定居點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補助額度按所需總投資的30%估算,其餘70%通過整合相關行業資金和地方財政配套解決。
  (二)針對有的領導幹部藉口民族風俗習慣婚慶大操大辦的問題
  繼續嚴格落實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嫁娶重大事項向紀委和組織部門報告制度。責成自治區紀委會同自治區黨委督查室、自治區人民政府督查室開展專項督查,向社會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受理有關信訪舉報,加大對違反自治區《關於對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的通知》精神相關行為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開通報、曝光一起。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過事前提醒談話、事中跟蹤督察、事後抽查核實等形式,保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承諾事項落實。今年以來,96名自治區黨委管理幹部按規定向自治區紀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報告了操辦婚喪事宜情況,並作出承諾。自治區紀委對其中30名幹部進行約談,約談率達31.3%。
  (三)針對領導幹部住房違規問題屢糾不改問題
  1.關於有的領導幹部住房面積嚴重超標,2011年中央巡視組指出後尚未整改問題。
  按照中央巡視組要求,自治區在2008年開展清房工作基礎上,2013年9月,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了正風肅紀清理政策性住房專項治理行動。此次清房工作範圍廣、力度大,取得了明顯成效。總體上看,清房工作對規範黨政機關幹部在住房問題上加強廉潔自律、加強政策性住房規範化管理、以及推動我區幹部職工住房建設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2.關於2006年伊犁州給四套班子領導超標準建設住宅,2007年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指出後至今沒有處理,幹部群眾意見很大的問題。
  針對這一問題,自治區黨委責成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會同住建廳、國土資源廳,對伊犁州給四套班子領導違規建設住宅問題作了進一步調查,提出了處理意見。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抓緊進行中,力爭在年底前處理完畢。
  3.關於有的領導幹部奢靡之風嚴重問題。
  一是嚴格公務用車配備管理。按照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要求,我區開展了公務用車實有數登記工作,從嚴核定各地、各部門公務用車的編製,對已清理的違規公務用車,採取調劑使用、繼續使用、換回退回、拍賣處置等方式進行了糾正處理。目前,已清理5220輛違規公務用車。其中,超編車1760輛、超標車2847輛、違規借車換車613輛。為嚴格公務用車管理,年底前要開展的工作有:一是責成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草擬了《自治區公務用車控購管理辦法》、《自治區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正在進行修改完善,待自治區公務用車改革方案確定後,即可印發執行。二是為規範公務用車配備管理,責成財政廳將會同自治區紀委、審計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對各地、各部門占用借用、超編超標、擅自購買公務用車等違規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工作。健全清退處置車輛的責任機制,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12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離退休幹部占用的公務用車和黨政機關借用企業的車輛,逾期未清退的,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針對超編、超標和擅自購買的公務用車,一律沒收,統一調劑和拍賣處置。
  二是整治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公款大吃大喝問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十條規定,嚴格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制定出台《自治區加強對黨政機關領導幹部改進作風情況監督檢查的實施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辦法》,強化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加強財政預算管理,規範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等。印發《關於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等,緊盯重要時間節點開展明察暗訪,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今年以來,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897件,處理1456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5人(廳局級1人、縣處級28人、鄉科級86人),實名通報70起典型問題。例如:吐魯番地區農業科技園區副主任(副縣級)阿不來提·克尤木違規操辦其子割禮(穆斯林民族習俗)問題;烏魯木齊市米東區蘆草溝鄉蘆草溝村黨支部書記馬永山和村主任顧興忠分別組織村幹部赴疆外公款旅游問題;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楊慶鋒安排服務企業為其支付娛樂消費款問題;喀什地區疏附縣托克托克鎮黨委書記陳飛和黨委副書記、鎮長古麗克熱木公款吃喝問題;和田地區洛浦縣旅游局局長王西友公車私用問題。先後開展兩輪公務用車和公款大吃大喝問題專項整治,查處公款吃喝、參與高消費的問題20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7人,整治違規使用軍車警車號牌車輛447輛,清理清退超標、超編配備公車428輛,清理違規換車、借車121輛。
  四、執行組織紀律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
  (一)針對基層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問題
  1.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今年全區確定整頓1039個村和社區,深入開展20個重點鄉鎮集中整治工作。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建立整改台賬;對整頓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印發整頓工作通報,總結經驗,指出問題,推進整頓工作深入開展。針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的複雜性、動態性,確定堅持不懈抓三年,第一年抓整頓,第二年抓鞏固,第三年抓提升。堅持每年核定整頓對象,把發生過暴恐案件、班子不力的基層組織都列入整頓範圍,切實做到軟弱渙散一個不漏。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工作的意見,形成常態化、長效化整頓機制,一個村一個村整治,一個社區一個社區梳理,一個陣地一個陣地鞏固,夯實社會穩定、長治久安的組織基礎。
  2.強化整建責任。調整自治區黨委常委聯繫點,每位常委分別直接聯繫1個反恐維穩重點縣,地州市黨委常委(委員)直接聯繫1個縣或1個反恐維穩重點鄉,縣市區黨委領導直接聯繫1個鄉或1個反恐維穩重點村。各級主要領導包聯重點縣鄉。
  3.實行“一村一策”整頓措施。督促各地定目標、定措施、定責任,堅持“一個組織一個方案、一個問題一條措施”的原則,量身定製整頓方案。對發生過暴恐案件、極端宗教思想滲透嚴重等情況複雜的重點難點村和社區,組織專人深入調研分析,列出問題清單,制定專項整治方案,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嚴打專項行動,深挖宗教極端根子、打擊村霸,為基層幹部履行職責、發揮作用創造正常的工作環境。
  4.加強整頓工作考核。從今年起,每年開展一次地州市、縣市區、鄉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把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對基層組織建設專項工作不落實的,對黨委書記、組織部長進行函詢;對整頓工作不力的,約談黨委書記、組織部長;對問題突出的實行問責。凡被函詢、約談的,當年不得評先選優;凡被問責的,兩年內不得提拔使用。
  (二)針對基層幹部隊伍建設亟待加強的問題
  1.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今年招錄選調500大學生到重點鄉鎮工作;計劃全區招錄鄉鎮公務員1741名,占全區總數的61%,其中南疆1238人,占71.1%。南疆擔任鄉鎮黨政正職8年以上、表現優秀,已辦理提職不離崗的共計22名。南疆鄉鎮機關設立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今年,建設鄉鎮幹部周轉房6612套,解決鄉鎮幹部“走讀”問題。
  2.加強基層幹部雙語學習培訓。進一步明確自治區各級考錄的公職人員,都要以掌握雙語為重點進行4個月的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再錄用上崗,先到村(社區)工作1年,提高雙語運用水平;少數民族聚居地方選配鄉鎮(街道)領導幹部,把懂雙語作為前置條件。將少數民族聚居鄉鎮以漢語為母語的黨政正職後備幹部、街道社區書記主任納入自治區培訓範圍。實行幹部雙語水平考核,自治區每年對少數民族聚居地方新任鄉鎮黨政正職進行雙語水平考試,不過關的脫產強化培訓。今年全區舉辦雙語培訓班687期,培訓幹部4.8萬名。自治區對200名鄉鎮黨委書記後備幹部進行雙語培訓。
  3.加強村幹部隊伍建設。結合整頓軟弱渙散,以政治堅強為首要標準,大力選拔黨性強、能力強、善做群眾工作、敢於擔當的黨員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堅決調整對宗教極端思想滲透和非法宗教活動不願管、不敢管、不能勝任現職的村黨組織書記。以增進民族團結、促進宗教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為重點,研究制定《關於在全區村級組織推廣“星級化”創建工作的指導意見》,將考核結果與村幹部報酬、政治待遇掛鉤。建立好事讓基層組織辦、好人讓基層幹部當的制度機制,各地下放事權5大類、137項,提高基層幹部威信。督促縣市區落實服務群眾專項經費。今年自治區財政拿出3.65億元、自治區各級部門配合住村工作組“訪惠聚”拿出7.2億元為民辦實事。今年全區村“兩委”正職基本報酬月人均增加800元,其他村幹部增加300元,老支書月增加200至400元。新增大學生村官名額全部分配到南疆,以改善村班子知識專業結構。擴大從優秀村黨支部書記、大學生村官、社區工作人員中考錄公職人員比例,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運用遠程教育平臺,培訓33.5萬名基層幹部。
  (三)針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範的問題
  1.認真貫徹執行新修訂的《幹部任用條例》,研究制定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措施。全面開展《條例》培訓。健全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對幹部任用動議、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討論決定和任職等環節操作辦法和紀律提出要求,切實把好選人用人的導向關、標準關、資格關、程序關和廉政關。嚴格動議環節,堅持由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啟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組織人事部門提出幹部任用初步建議。改進民主推薦,將推薦情況與平時考核、一貫表現和人崗相適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考察對象。改進討論決定,擴大決策環節民主,充分醞釀、集體討論決定。健全完善“一把手”用人行為監督機制,對幹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教育、督促糾正。
  2.實行考察工作責任制,堅決防止考察失真、“帶病提拔”現象。研究制定改進完善幹部考察工作的意見,嚴格考察程序,確保考察時間充足,掌握人選的真實情況。擴大談話瞭解面,註重群眾公認,註重聽取少數知情人的意見。建立擬提拔考察對象廉政報告制度,對反映考察對象的舉報,認真調查核實,不留疑問。實行考察組“一崗雙責”,堅持誰考察誰負責,凡考察失真失實、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追究責任。開展全區縣處、鄉科級幹部“帶病提拔”問題自查,會同有關地州黨委組織部進行責任倒查,責成有關地州黨委組織部對相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和批評教育,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3.抓緊落實領導幹部到齡退休工作。
  4.整改消化超職數配備的幹部。對因維穩工作需要配備的,經自治區黨委逐一研究,予以確認;對因職數管理不嚴超配的,力爭在兩年內整改消化。印發《關於切實做好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有關地州、部門制定整改計劃,在規定期限內全部消化。責成巴州、克州黨委組織部制定方案,有序推進超職數配備幹部的整改消化工作。截至9月20日,各地州市清理超編超職數配備幹部1375名。
  5.整治領導幹部及親屬“吃空餉”等問題。結合教育實踐活動,再次開展專項治理,清理“吃空餉”2308名、在編不在崗2165名、編外聘用人員5647名。印發《自治區治理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的暫行規定》,作出準確界定,嚴格措施、嚴明紀律,將治理工作常態化。
  6.嚴肅查處個別領導幹部違規用人。一是深入查核用人違紀違規問題。對中組部選人用人工作檢查組反饋的用人違規違紀行為和問題,逐一進行深入查核,對違規違紀的相關責任人員,屬自治區黨委管理的幹部,已提出了處理意見;其他相關責任人,已依規依紀誡勉談話、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是加強選人用人監督。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幹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學習培訓,增強遵規守紀意識。部署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堅持自查與抽查、全面查與重點查相結合,形成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三是嚴格執行幹部任用四項監督制度,完善幹部選拔任用事前報告和審核監督、全程紀實,組織部派員參加下級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會議制度,幹部檔案任前審核辦法,以及幹部監督信息管理系統,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四是對違反幹部任用標準、程序,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三超兩亂”、幹部檔案造假、領導幹部違規兼職、“裸官”等6個方面問題進行專項整治,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五是嚴格人員調配管理。研究制定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工作管理辦法,對調配範圍、條件,審批權限、程序和紀律等提出規範要求。
  五、反映領導幹部的有關問題
  (一)分類處置問題線索。按照自治區黨委安排,自治區紀委下發了《關於對中央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中有關“反映領導幹部的有關問題”的線索辦理工作通知》,緊盯十類問題線索進行全面清理和集中辦理,對涉及廳(局)級幹部問題線索進行了重點核實。此外,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還對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30日前涉及十類反映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進行了“大起底”,共清理出線索651件。對清理出的線索,按中央紀委有關規定建立台賬,分類規範處置。7月28日以來,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重點線索進行初核瞭解,已立案50件、處分34人。例如,集中立案查處了自治區民委(宗教局)原副巡視員艾尼瓦爾吐爾地,自治區司法廳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王新中(克州黨委原常委、公安局黨委原書記、局長)、阿圖什市委原副書記、市長亞力坤吐爾地,克州社科聯原主席李蜀疆,阿圖什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長、政法委副書記木合塔爾麥麥提,阿圖什市民宗委原黨組副書記、主任米吉提達吾提等6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插手朝覲審批並收受請托人賄賂、在朝覲管理工作中失職瀆職,侵害信教群眾合法權益、擾亂朝覲工作秩序案件;查處了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新疆警察學院黨委書記李彥明插手工程項目建設從中收受賄賂案件,自治區政協經濟委員會原主任高烈卿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併為建築工程承包商謀利及與他人合伙辦企業案件,自治區綠化委員會副主任彭振華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併為他人承攬工程等提供幫助案件,奎屯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李建新在工程決算過程中收受賄賂案件等。
  (二)嚴明案件審查紀律。始終強調“違反辦案安全就是違反政治紀律”,把簽訂《辦案安全責任書》作為案件審查工作必經程序,層層簽訂,一案一簽,並嚴格執行《自治區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辦案人員八不准規定》,靠實責任。加強辦案安全管理,制發辦案場所建設安全標準,督促指導各地紀委抓緊抓好符合安全標準的辦案場所建設,巡迴督導措施使用情況。採取“查清主要問題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辦法化解問題線索“存量”,實現了“快查快結”。
  (三)認真落實懲防並舉。加大案件通報曝光力度,堅持立案就通報、一案一曝光,自治區紀委本級立案審查的案件第一時間通過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向社會公佈。下一步,自治區將加大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立案審查案件的通報曝光力度,力爭形成震懾,鞏固黨員幹部“不敢腐”的階段性成果。督促各地各單位各部門全面推行黨政主要領導“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積極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自治區本級34個部門(單位)實施的226項行政審批“權力清單”已公開向社會發佈。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方式:0991-2391530;郵政信箱:烏魯木齊市健康路2號307信箱;電子郵箱:dwdc@xjts.cn(天山網郵箱)。
(原標題:新疆自治區黨委通報中央巡視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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